龍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企業用地
2018年度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報告項目公示
一、項目背景
龍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創建于1994年1月,位于河北省沙河市東環路龍星街1號,占地面積406032m2(約608畝),原為河北省沙河市炭黑廠,2005年1月1日改制,并更名為河北龍星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08年2月更名為現有名稱。龍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總資產25億元,是專業從事高品質橡膠用炭黑生產的上市公司,項目共分八期建成,目前建設有10條炭黑和一條高分散白炭黑生產線,年產炭黑30萬噸,高分散白炭黑3.5萬噸。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2016年5月28日發布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號)、河北省2017年2月27日發布的《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北省“凈土行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發[2017]3號)、2017年7月21日發布的《河北省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冀環辦字函[2017]402號)和2017年11月25日發布的《邢臺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邢臺市“凈土行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要求:“自2017年起,列入名單的企業,要自行或委托有資質的環境監測機構,對其企業用地每年開展至少1次土壤環境監測,編制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報告,監測數據和報告向當地環保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開。”龍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屬于化工行業,被列入河北省重點監管企業名單中。
根據邢臺市人民政府發布的相關文件要求,企業應土壤質量狀況調查工作。龍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響應政府號召,于2018年5月委托河北華清環境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開展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調查。我單位在接受委托后組織技術人員于2018年5月22日進行了現場踏勘,并開展了資料收集與分析工作,在此基礎上結合企業相關資料編制完成了《龍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企業用地土壤環境污染隱患排查及自行監測方案》(簡稱“監測方案”),監測方案于2018年9月1日通過專家評審。
二、采樣及分析
在嚴格落實監測方案的基礎上,河北華清環境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2日進行了現場采樣。本項目共布設21個土壤監測點位(含1個背景點),采集送檢69件土壤樣品(含1個背景樣),根據污染識別檢測的因子包括pH、重金屬8項、揮發性有機物(VOC)、半揮發性有機物(SVOC)、氰化物和總石油烴(C10-C40)。
樣品經過了嚴格的采集、保存與流轉。樣品分析與質量控制由河北華清環境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實驗室保證。樣品的實驗室檢測分析,要嚴格按照規范要求進行,實施全程序質量控制。
三、項目結論
本項目各點位土壤樣品檢測的重金屬(8項)均有檢出,但均未超出本次調查所選用的篩選值,除鎳、總鉻稍有偏差外,其余因子的95%置信范圍下限均未超出背景值;各點位土壤樣品檢測的總石油烴(C10-C40)僅1個點位未檢出,檢出的總石油烴均未超出本次調查所選用的篩選值;各點位土壤樣品檢測的揮發性有機物(VOC)共檢出因子19個,均遠未超出本次調查所選用的篩選值;各點位土壤樣品檢測的半揮發性有機物(SVOC)共檢出因子21個,均遠未超出本次調查所選用的篩選值;各點位土壤樣品檢測的氰化物共21個樣品有檢出,數據均未超出本次調查所選用的篩選值。
企業應繼續加強安全管理,嚴格落實裝卸油制度,防止遺灑。繼續加強地面防滲,對存在地面裂縫的區域進行修繕。
2018年11月25日,龍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石家莊市組織召開了《龍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企業用地2018年度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專家咨詢會,會議邀請了五位專家組成專家組(名單附后)。與會專家聽取了報告編制單位對《報告》的介紹,經質詢和認真討論,并形成了專家咨詢意見(見附件)。
根據《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號)、《河北省“凈土行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冀政發[2017]3號)等文件要求,現面向社會公開。
委托單位:龍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劉先生
聯系電話:0319-8869292
編制單位:河北華清環境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霍女士
聯系電話:0311-83030390